6月2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还要求追缴在案的周家斌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从2009年至2024年,周家斌利用其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98亿余元。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家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严惩。

法庭指出,尽管周家斌的行为严重,但他在案发后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主动交代大部分受贿事实,情况相对较轻,因此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该案于2026年3月26日公开审理,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家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周家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吸引了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

周家斌在被查后,于2024年12月28日被查,在2025年6月20日被“双开”。调查显示,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受贿行为,妄议党中央方针,采用权色交易等手段谋取私利。

此外,周家斌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凭借公权力谋取私利的性质极为严重。周家斌生于1964年,曾任职于多所知名单位,并在2008年起正式在广西工作,后因职务便利而受贿。

后续,社会各界对周家斌案件的处理结果及其影响仍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https://news.sina.com.cn/o/2026-06-29/doc-inifaisu2234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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