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家斌受贿案,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审理查明,周家斌在2009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的多项公职,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98亿余元。

法院认为,周家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特此依法严惩。同时,考虑到其在案件中的重大立功表现及认罪悔罪态度,给予从轻处罚。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质证。周家斌及其辩护人均对指控作出了回应,周家斌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大部分受贿事实,积极退还赃款。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的关注,后续动向值得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https://news.sina.com.cn/c/2026-06-29/doc-inifaisy7064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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